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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花园A区3号综合楼1-6层 房屋整体公开出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8 所属分类: 访问统计数量:

淮海花园A区3号综合楼1-6层

房屋整体公开出租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淮安市淮海东路淮海花园A区3号综合楼1-6层8年经营使用权公开出租

项目编号

HACQ-2021557-QJP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1/18

挂牌期满日期

2021/11/30

挂牌公告期

公告期内如无意向承租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批准单位

淮安市国有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

1、淮安市国有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202136号

2、中共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

出租名称

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物

概况

1、本次出租标的物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35号淮海花园A区3号综合楼,建筑面积5,228.2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淮房字第200515928号;房屋所有权人:淮安市热电公司(现名称为: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产权无争议;钢混结构,共6层,其中一层临街,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35号,北临淮海东路,东临承德北路;淮海花园A区3号综合楼现由淮安市江南印象大酒店承租,租赁期截至2021年12月19日。

租金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淮安新瑞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报告书编号

评字(2021)第117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830

租金估价

年租金人民币106万元

租赁期限

  8

首年租金底价

首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108万元

说明: 每年租金在第一年竞拍价的基础上依次递增4%,租金按年支付。

 

特别事项

说明

1、本次房屋出租为整体出租;

2、承租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与他人合租或擅自调换使用;

3、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楼顶平台两处违建除外,将按上级要求拆除)

4、本次出租标的物用途为商业经营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承租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待出租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

6、根据原房屋租赁协议相关条款,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7、随租赁合同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联系电话:83643302(孙先生)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承租人须按出租标的物规定的用途使用。(须提供承诺书)

备查文件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不动产权证书;

三、资产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房屋租赁合同;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

3、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二)企业法人应提供的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原件加盖公章)

3、企业内部同意承租决策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联系人式

联系人

先生(交易中心)

王女士(招租人)

联系电话

0517-83643302

13852361886

附件:

1、意向承租登记表

 

 

 

 

 

 

 

公房招租意向承租登记表

单位盖章:                                       

意向承租方名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范围


意向承租标的名称


承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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